公告信息
关于收取文章发表押金的公告(2017年3月1日)
发布时间:2017-03-21 点击数量:3409
尊敬的各位作者:
近期出现个别作者在稿件排版后又撤稿的现象,直接影响了编辑出版工作的正常进行。由此编辑部决定, 自
待文章发表费到账后,押金原路全额退还;如因作者原因撤稿,则押金不予退还,用于支付先期审稿、编辑、排版所产生费用,作者需提供1.书面文件(签字扫描)告知撤稿原因,2.发票户头、纳税识别号等信息,以便开具发票。
特此公告,望周知。
《中国海洋药物》杂志编辑部